-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
- (总理各国事务衙门,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)
清官署名。 简称"总理衙门"、 "总署", 亦称"译署"。 清廷向无专办外交事务的机构。 雍正时, 为不定期《恰克图条约》, 置办理俄事大臣, 不常置。 咸丰十年(1860), 订立《北京条约》后, 恭亲王奕诉等奏请设立输外交及洋务的官署。 是年十二月十日(1861.1.20), 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, 仿军机处设置, 派亲王一人总领, 并从军机大臣、 大学士、 尚书、 侍郎等大员中派人兼任, 称大臣及大臣上行走。 人数由最初之桂良、 文祥等人, 渐增至七八人或十人以上。 司员统称章京, 初定满汉各八人, 后人数渐增。 其中总办章京四人、 帮办章京二人。 署内先由户部司员核关税, 理藩院司员典文移, 兵部司没治台站驿递, 内阁人员主机密, 均隶总办、 帮办。 后改设英、 法、 俄、 美、 海防五股, 又改为俄、 德、 英、 法、 日本五股, 另设司务厅与清档房。 同治(1862-1874)、 光绪(1875-1908)年间, 凡外交、 通商、 关税、 海军、 电报、 铁路, 凡与外国或外事事物有涉之事, 均由总署办理。 光绪二十七年(1901), 订立《辛亥和约》后, 改组为外务部。
* * *(總理各國事務衙門,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) 清官署名。 簡稱"總理衙門"、 "總署", 亦稱"譯署"。 清廷向無專辦外交事務的機構。 雍正時, 為不定期《恰克圖條約》, 置辦理俄事大臣, 不常置。 咸豐十年(1860), 訂立《北京條約》後, 恭親王奕訴等奏請設立輸外交及洋務的官署。 是年十二月十日(1861.1.20), 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, 仿軍機處設置, 派親王一人總領, 並從軍機大臣、 大學士、 尚書、 侍郎等大員中派人兼任, 稱大臣及大臣上行走。 人數由最初之桂良、 文祥等人, 漸增至七八人或十人以上。 司員統稱章京, 初定滿漢各八人, 後人數漸增。 其中總辦章京四人、 幫辦章京二人。 署內先由戶部司員核關稅, 理藩院司員典文移, 兵部司沒治台站驛遞, 內閣人員主機密, 均隸總辦、 幫辦。 後改設英、 法、 俄、 美、 海防五股, 又改為俄、 德、 英、 法、 日本五股, 另設司務廳與清檔房。 同治(1862-1874)、 光緒(1875-1908)年間, 凡外交、 通商、 關稅、 海軍、 電報、 鐵路, 凡與外國或外事事物有涉之事, 均由總署辦理。 光緒二十七年(1901), 訂立《辛亥和約》後, 改組為外務部。
Chinese Collegiate Historical dictionary of bureaucratic ranks (Simple and traditional Chinese characters). 2013.